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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妻離婚前後與2男「過從甚密」 綠帽夫崩潰提告

中時
張姓男子離婚前後面臨曾經的愛人與他人發生性關係,氣得提告求償。(邱立雅攝)
張姓男子離婚前後面臨曾經的愛人與他人發生性關係,氣得提告求償。(邱立雅攝)

張姓男子與太太結婚3年時,發現太太頻頻外出,謊稱是去閨密家,未料竟是與一名綽號叫55的男子翻雲覆雨,張男一怒之下提出離婚,還發現成為前妻的太太與另外一名綽號阿台的男子過從甚密,氣得一狀告上法院要求精神賠償,新竹地院法官最後判處前妻賠償20萬元。

張男婚後3年,發現太太外出次數過於頻繁,太太並謊稱是前往閨密住處,張男則在無意見於太太手機發現一個名叫55的男子,與自己太太表達愛意、談論合意性交及懷孕等話題。張男拿對話紀錄質問太太是否出軌,太太坦承外遇,並道歉保證不會再犯,為此兩人協議離婚。

平靜的日子過不到兩個月,張男又發現前妻與阿台互動頻繁,不只有頭肩靠在一起的親密照,兩人還共謀刪除對話紀錄,阿台的社群軟體個人頁面甚至有張男一家三口的合照,後在張男質問下,前妻才坦承有與阿台已發生性關係。

張男前妻坦承雖然在婚姻期間出軌55,但未因此懷孕,也未曾於婚姻期間與阿台發生性關係,兩人頭肩靠在一起的照片是離婚後所拍攝,互動屬正常社交,因兩人本就是朋友關係。

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,前妻所為已造成張男精神上煎熬,判賠20萬。至於張男要求阿台與前妻共同賠償50萬元,法官認為無法窺知阿台要求刪對話紀錄的留言真意為何,拍攝頭肩緊靠的合照張男無法舉證是婚姻續存期間所拍攝,何況照片中兩人並無親吻、緊密擁抱或其他異常親暱舉動,駁回原告之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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